几分钟后,物证袋到手,慕远用不是很专业的戴手套啃鸡爪的方式将烟头装了进去。
这也是无奈之举,派出所处警的时候,你总不能期待他们的装备能与刑侦搞现勘一样齐备吧?能不把自己的指纹留在上面就算不错了。
慕远随后又在周边转悠了一圈,在罗河完全没搞清楚状况的情况下,慕远道了一声回所,便钻进了车里。
……
坐回车上,慕远陷入了沉思。
刚才转悠了这么久,不管是他通过痕迹检验技术辨别出的烟头,还是通过鼻子嗅到的气息,至少能确定几个方面的情况。
第一,作案人员只有一个。
第二,作案人员抽烟,而且是个老烟民。
第三,作案人员离开现场的路线。
通过以上情况,慕远基本上排除了昨晚的砸车案是之前那群问题少年所谓的可能。
同时,他推断作案人员很可能是成年人。
道理很简单,从心理学上讲,未成年人干坏事的时候,一般都是成群结队的。像这种单独出动的情况,一般只有成年人才做得出来。
而且深更半夜的,单个的未成年人也不太敢一个人在大街上晃悠。
不过这一些推断,还需要一些现实的东西做支撑,毕竟只有一个嫌疑人的情况,是自己通过鼻子嗅出来的,在自己还没做好当警犬……呃,呸!在自己还没做好被当做非正常人类的准备之前,他是不打算把这一情况说出来的。
好在要获取支撑这一论断的线索很简单,看监控就行了。
等慕远三人回到青龙街所时,那几位受害人到且只到了三位,其中便包括那位车内随时都藏了一箱冈本001的大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