偏见是人心中的一座大山,任你怎么努力都休想搬动。
除非你想愚公移山!
可能吗?
接一部《宝贝儿》,各种营销演技、敬业、提名……有意思吗?
……
忽悠走杨小,沈梦溪摇了摇头……
“你行你上”、“抄袭算什么?反正更红”、“抠图是因为太忙”、“嗑药怎么了?自己的身体国家还要管?”
持不同意见,直接被一句——存在即合理打败!
要么就一句‘人民群众喜欢,你不喜欢你算老几?’
就没法讲道理!
演员是艺术工作者,他们和导演编剧监制群策群力,为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而劳动,人民群众看得开心,尊重你们的劳动从而使你们获得报酬。
你是公众人物,好听点也可以叫做“明星”,大家对你感兴趣,也属正常,这是你创造出来的音乐、电影、电视剧的附属产品,无法避免,但也无伤大雅,开心就好。
后来资本慢慢发现了明星这个产品的附属价值,如果好好利用,可以在正式的艺术作品之余挣更多的钱。
溢出效应越来越大,慢慢开始超过了艺术品本身的价值。
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的生活被无限放大,恨不得每根睫毛放在镜头前晒一晒,都能赚出一辆车的钱。
晒什么?
晒自己被市场固化了的人设:或者逗比,或者文艺,或者腿长,或者基情四射,或者跟自己老公特别有爱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