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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仅打击海关的野心。

也能对其他纪律部队产生影响。

你想想看警队都有优先执法权了,到时海关还怎么和警队抢案子?警队说要办谁!你就要办谁!

你想自己单干?不好意思,警队不允许!你只能当小弟!

当然,警队忙不过来漏点小案子给你,那也不是不行,不过你就得感恩戴德,多谢大佬了。

而这条法例对其他纪律部队的影响较小。

因为警队本就无法廉署的案子。

惩戒署、消防署、入境署等本身便要配合警队。

因此,其他部队反应都不是很强烈。

惩戒署、消防署等还和警队站在一边。

搞的港督都头痛。

海关则是强烈抨击!

廉署也有些犹豫。

毕竟,按照庄世楷的想法“最高优先权”成立后,影响最大的是海关,其次廉署也有些小影响。

比如警队遭遇廉署调查的高级警官,假如正在办理案子,廉署不得进行传唤。

这条又给警队争取到一点生存空间……

也不会有过份的政治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