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嗯,我没事的。”

“谢谢。”

越读最后给大墩倒了碗猫粮,橘猫没心情吃,小声叫:“喵。”

越读说:“我走了。”

既然没有其他路可走,那就只有靠自己这一条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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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成徽这样无所事事的二代,身边其实没有多少安保力量,尤其是他讨厌他哥找人看着他,总要到处晃悠。

打听到他的行程不是难事。

季成徽最常去的娱乐场所是玉莘会所,他玩得很疯,而且总是醉酒乱晃。

据说刚开始会所还担心客户安全,会叫人盯着,但季成徽不乐意,非要赶人走,到后来会所也就不管了。

越读和会所的人说,会送个小明星过来,对方心领神会。

越读自己来了。

她在走廊拐角的角落等着,大概等了一个多小时,就看见季成徽晃晃悠悠地走出包厢。

包厢里有人高声说:“季哥,去干嘛呢!”

“老子去厕所!”

“包厢里不是有吗?”

“别说啦,季哥就喜欢去女厕所!”

“哈哈哈哈哈。”

季成徽是喝醉了,走过拐角,看到越读站在那里,先吹了声口哨:“哟,小美女等人呐。”

越读等他靠近,才轻轻地说:“我等的人叫越好。”

越好。

这两个字一出,季成徽忽然愣了下,酒醒了一半:“你——”

刀尖刺进血肉的声音。

越读的手很稳。

第一刀刺在喉咙上,季成徽瞪大了眼睛,想要叫人,但只能发出很低的、破风箱一样的嗬嗬声。

“你没有动手,是吗。”越读自言自语似的说。“但你是想动手的,是你害她摔下去的。结果就是好好不在了。”

所以,你该死。

第二刀,第三刀。

有些理智的人,真正失控时是很可怕的,越读就是。

她将无声无息的躯体拖到角落里,面无表情地将沾了血迹的衣服脱下,翻了个面穿上。

这件外套可以反过来穿,只是一面是深色,一面是浅色。

越读来到包厢门口,敲了敲门。

“进来!”

“您好,请问哪位是常麟先生?季少请您过去,说那边有好玩的。”

常麟就是季成徽身边那个矮个子的朋友,据当时在场的小姑娘说,就是他先追着越好去了阳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