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丽雯挂了电话,脸上露出胜利的微笑。叶可可拿她没办法,谁让她知道叶可可喜欢她呢!

丁丽雯嗤笑一声,随手拿起压在书桌上的学生时代合影,是小学毕业时候的大合照。她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仔细寻找叶可可的身影……

叶可可曾经说过,这是她们的第一张合影,她们的缘分从小学时代便延续至今。

丁丽雯找了很久,叶可可同她讲过几遍她的位置,但是丁丽雯一点都没有放在心上,转眼便忘记了。

而这张照片之所以压在书桌底下,很功利,也不过是为了让叶可可明白,她记着呢。

——缘分那么深,不是说断就能断的。

丁丽雯终于放弃了,在密密麻麻的小拇指大小的人中寻找一个童年不熟悉的叶可可,她真的没有耐心。

丁丽雯吹着口哨,穿上漂亮的超短裙准备出门。

“去哪里?”丁妈妈从厨房出来,“给你介绍的王叔叔的儿子,你们聊得怎么样?”

“哪个王叔叔?”丁丽雯满不在乎,她已经二十七岁了,但是又如何?漂亮的女生永远不乏追求者,而且她这么努力营造“白富美”的人设,怎么能轻易低嫁呢?

“就是妈妈同事的朋友王叔叔,某某局的那个王叔叔,他儿子是某某国企单位的,和咱们也算门当户对!”

丁妈妈对女儿的挑三拣四感到不满意,诚然女儿很好,但是女孩子的年龄是大敌。

就是天仙美颜,等过了三十岁在相亲市场上也会门前冷落。

那句古诗怎么说的?钿头云篦击节碎,血色罗裙翻酒污,今年欢笑复明年,秋月春风等闲度……

前半段是声色犬马,后半段是现实写照——弟走从军阿姨死,老大嫁做商人妇。

但是丁丽雯浑然不觉,她推开门:“是小王吧?”

“对!是小王吧!”丁母以为女儿同他谈得不错。

丁丽雯俏皮地眨眨眼睛:“说王不说吧,文明你我他!”说罢,得逞似的乐呵呵地关上门。

什么王大王二,王七王八的,她不在乎,她的未来要住别墅、开跑车。一个什么国企的员工也妄想配得上她?梦做做就好了,千万别当真。

叶可可无奈地放下手机,苦笑一下,坐在隔间里平复了一下心情。

丁丽雯从来就是只能够同享福,不能够共吃苦的。但是以前的丁丽雯不是这样的。

叶可可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个子小小的女孩子,不过七八岁的年纪。

叶可可记得,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。她刚刚跟随母亲从外地前往本市寻亲,那时候的她,应该是小学三年级吧?

寻亲自然是不顺利的。叶鑫并不是有情有义的人。何止,人必先自辱而外人辱之。叶母的姿态太低,无根的浮萍,何惧之有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