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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不吃,我自己去吃了。”陶梦竹说着,转身要出门,却是一下被甄爽拽住了手指。

“嗯……等我两分钟,两分钟。”甄爽说着,打着哈欠从床上跳下了地,跟个猴儿似的,几大步蹦跶进了卫生间,再次走出来时,已是精神奕奕。

两个各怀心事的人坐在同一张饭桌上,各自沉默地吃着昨晚的剩饭剩菜,一时间气氛莫名尴尬。

吃着吃着,甄爽吸了吸鼻子,咧嘴笑道:“梦竹,你写的小说真好看!我昨晚熬夜看完了一本!”

陶梦竹不由一愣,下意识欣喜又得意的问道:“你看的哪一本啊?”

“就是那个《天涯客饮知交酒》,超爱顾沧岚!”甄爽说着,瞬间来了劲,激动道:“我要是小叶子,我绝对选沧岚啊,如果有男人也能为我生死不顾,一人一剑于千人阵中三进三出,我不止要嫁给他,还要给他生一个足球队!”

生……生一个足球队?

陶梦竹觉得自己受到了惊吓,心中却也十分窃喜。

虽然说文下各式各样的评论都看过不少,但不管过去多久,只要看见自己笔下的人物依旧被读者爱着,那份小幸福便会再次涌上心头。

陶梦竹是一个喜静的人,但此刻听甄爽唧唧喳喳地复述着文里某些桥段,竟是一点也不觉得吵闹,甚至随着甄爽的话,回忆起了自己曾经写过的一幕幕。

那些曾经让她挥洒过笑与泪的人物,兜兜转转疏远几个年头,又一次被她迎回了心里。

她听着听着,不禁淡淡笑道:“那时候的我,挺后妈的。”

“可不就是后妈吗!你怎么狠得下心啊!”甄爽越说越激动,直接放下了碗筷,道:“后来小叶子选择了风起,沧岚黑化那里,看得我都哭了!”

陶梦竹顿时哭笑不得,刚才见甄爽眼圈有些红肿,还以为是昨晚自己太过凶神恶煞,害这室友委屈地哭到了睡着,为此愧疚万分。

万万没想到,甄爽这眼圈竟是看她小说看出来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