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兵像是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,张了张嘴,应了声退下了。
望着被放下的帘子,周云砚哭笑不得。
家里的这只树精真是让他头疼。
他想起儿时回忆,自然也就想起来,最早是谁教血仙认字的。
是他。
晚上,周云砚回府。
血仙没在屋子里,而是赤脚坐在院子里的地荷花树上。
院子里的地荷花体积与将军府的没法比,树干不算粗壮,但却能稳稳的托住血仙。
血仙一只脚盘起,另一只脚垂下,来回的晃荡,手里还拿着个什么东西。周云砚看了眼,是一双鞋,黑面白底,尺码颇大,一看就是给他做的。
血仙看他回来了,手腕一转,鞋就不见了,作势就要往下跳。
周云砚也跟着心头一跳,将手中的书一扔,下意识的就奔了过去:“血仙!”
他似乎忘了,血仙是只精怪,就算从树上跳下来,也会毫发无伤。
血仙像是在配合他,衣袂翩飞,在空中放慢了速度,就像一朵粉色的地荷花,稳稳的跳进了周云砚的怀里。
周云砚惊魂未定:“下次切莫这样了。”
血仙环着他的脖颈,点了点头。
两人的姿势着实不太雅观,周云砚有些不好意思:“下来吧。”好不容易让周云砚主动抱她一次,血仙怎么可能下来?想得美。
血仙双腿一夹,像只寄居蟹一样箍住周云砚,黑灿灿的眼珠盯着他的瞳仁:“你抱着我回去。”